宜宾市2016年公选138名城镇社区专职
招聘简章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深入推进市委精准党建行动和“三江一路”党建示范群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委〔〕35号)、《宜宾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宜委办〔〕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岗位与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符合所报职位的其他相关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年8月31日。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为年8月22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8月31日完成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相关县(区)委组织部。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各县(区)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某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由县(区)公选办组织进行职位调剂。
5.领取准考证时间:年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公选程序
1.笔试(9月3日)。实行闭卷理论考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和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年9月7日至9月9日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9月10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4.考察。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区)民政局、招考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参与,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情况。
5.岗位选择。对选聘职数为2名及以上的职位,在该职位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的社区工作岗位或由县(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具体岗位。
6.公示。拟聘用人选在三江人才网进行公告,同时由各县(区)在本地有关媒体、乡镇(街道)、社区等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7.聘用。根据公示结果,县(区)公选办同意后,由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热线
宜宾市公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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