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网络上曝出长宁县一个房产开发项目人去楼空,千万元违规预收的所谓排号会费不翼而飞,成为了社会热议的焦点。那么像这样的违规收取所谓排号费的情况,在我市的房地产行业到底是个例还是普遍行为,房产企业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销售行为呢?来看记者调查。
没拿到预售许可证就排号收费
近日记者在某商业楼盘走访时了解到,开发商正在排号收费,据了解,当天排号收费的这两栋楼并不在允许的预售范围内。也就是说还未开盘的楼房,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已经被排号收费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预售。律师认为,无论是直接排号收费,还是冻结账户、顺延排号等方式,都违反了相关法规。
想买房必须买车位
除了这些并非个案的违规排号现象,记者在南岸西区的一家在售楼盘走访时还被告知,想买房必须买车位。
当问及如果没有车,是否可以不买车位的时候,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这是公司规定。
律师表示,这种销售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来源/宜宾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主编/王成栋责编/刘焱编辑/李文科本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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