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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标的物1: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14号楼1层3、4、5号商业用房3间
(1)14号楼1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金巴利瓷砖,与14号楼1层4号、5号连通使用。
(2)14号楼1层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金巴利瓷砖,与14号楼1层3号、5号连通使用。
(3)14号楼1层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金巴利瓷砖,与14号楼1层4号、5号连通使用。
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14号楼1层3、4、5号,现出租为金巴利瓷砖,租期约.5.15-.5.15,租金约8万/年左右;已缴纳至.5月,一年一交。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30万元
增价幅度:元
开拍时间:年8月15日10时起至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平台:淘宝网
02车型:奔驰C级款1.8T自动CCGI时尚型的小型轿车
标的物2: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14号楼2层3、4、5号及13号楼2层4号商业用房4间
(1)14号楼2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08平方米,标的物为第2层,现出租为韩都家居,与14号楼2层4号、5号连通使用。
(2)14号楼2层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标的物为第2层,现出租为韩都家居,与14号楼2层3号、5号连通使用。
(3)14号楼2层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39平方米,标的物为第2层,现出租为韩都家居,与14号楼2层3号、4号连通使用。
(4)13号楼2层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71平方米,标的物为第2层,现出租为韩都家居,与14号楼2层3、4、5号连通使用。
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14号楼2层3、4、5号及13号楼2层4号现出租给韩都家居,租期为.1.1-.9.31,租金一次性已经缴纳了3年(.10.1-.10.1),租金大约为7万元/年左右。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开拍时间:年8月15日10时起至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平台:淘宝网
03
标的物3: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9号楼1层9、10、11、12号商业用房四间;
(1)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9号楼1层9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43.13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给中国人保。详情见评估报告。
(2)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9号楼1层10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38.66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给中国人保。详情见评估报告。
(3)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9号楼1层1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38.66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给中国人保。详情见评估报告。
(4)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9号楼1层1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川()兴文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为46.21平方米,标的物为第1层,现出租给中国人保。详情见评估报告
该标的物未联系上承租人,租赁信息不详,现场看样时咨询。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10万元
增价幅度:元
开拍时间:年8月15日10时起至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平台:淘宝网
原标题:《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中央嶺地的商业用房拍卖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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