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大家注意了,南溪区上调工伤待遇了


近日,根据川人社发〔〕40号、宜人社发〔〕89号文件精神,南溪区社保局上调了工伤人员定期待遇。

网络图片

此次调整的范围

年12月31日前,在南溪区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具体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符合条件的伤残1-4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元,伤残5-6级每人每月增加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月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为市平工资的50%、40%、30%,即.46元、.97元、.48元。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95元。

按照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全区上调工伤待遇调整惠及28名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补发金额达2万余元,其中18人享受了工伤定期待遇调整,调整后人均伤残津贴达.28元、护理费达.9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达.57元,补发工伤待遇.35元;差额调整10名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51元。

(来源:区社保局)

联系-

-

具体







































白癜风专治医院有哪些
白癜风中医典方



转载请注明:http://www.yibinshizx.com/ybsmj/8727.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