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整个医疗保险的重要一环,它给我们整个城乡居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宜宾市从年10月1日起进入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
集中办理时间为年10月1日至年12月20日。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2号)规定,宜宾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首次参加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家庭成员信息有变更的,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社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银行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宜宾市设立的任意网点银行柜台、银行自助终端、智能POS机、手机APP、网银等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2社区(村)、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保所等社保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本市职业高中、大中专学校中市外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代收。代收单位应向缴费人开具由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监制的《宜宾市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代收专用)》。
3税务征收
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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