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索赔150万四川双胞胎流产案重审双


医患矛盾在生活中非常多,因为病人及其家属和医生双方的思维和看问题的方式完全不一样,一旦出现事故,谁承担责任就是一个很难确定的问题,医院肯定不想赔钱,但是患者无缘无故出了事,寻求赔偿也合情合理。

4月21号讯,四川江安县“双胞胎流产疑云案”重审开庭,虽然最新的鉴定显示双胞胎生产时均为活产,医院存在过错的原因轻微,这一份鉴定结果,双方均不完全认可,法院综合双方意见后,将再选择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年,四川宜宾江安县女子肖女士和丈夫杨某结婚后,怀上了双胞胎,在怀孕第24周的时候被诊断为双胎输血综合征,前往成都治疗前,肖女士因为腹痛排尿不畅,医院的泌尿科医生实施了输尿管支架置入手术。

虽然手术成功,但是砸术后34小时,肖女士的双胞胎就流产了,这一事故给肖女士及其家人带来重大打击,事发后,肖医院起诉至法院,医院赔两个胎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余万。

但是一审法院认为,肖女士流产脱离母体的胎儿不是活体,是不具有民事能力的妊娠物,但肖女士一家认为,孩子脱离母体时还有呼吸,医院赔,法院没有支持夫妻俩的诉求,最医院赔偿肖女士一家经济损失5万余元,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

但是肖女士一家对于一审判决不认可,随即上诉,去年11月19号,宜宾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江安县重审,因为时间久远,检材有缺陷等原因,四川的2家司法鉴定机构拒绝鉴定,后来,原被告双方共同选定了四川临港司法鉴定所作为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这家鉴定机构给出的结果也让双方都高兴不起来,鉴定分析认为,肖女士早产的双胞胎是活产,胎儿有过呼吸,但是第二条因果关系中,医院只对第二名胎儿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且参与度轻微,仅有15%以下。

肖女士一家认可第一条鉴定结果,不认可第二天,而医院正好相反,双方均不认可这个鉴定,法院重审时只能表示,将再次休庭,并将选择国家级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再次鉴定,鉴定后再恢复庭审,到底肖女士一家胜诉,医院不用赔钱,都需要一个明确结果。

胎儿流产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胎儿流产的原因必须搞清楚,是医院的责任还是其他问题,合理合法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用证据事实说话才是最终的方式,医院承担莫名的责任,也不能让患者孩子流产的不明不白,对于这起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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